无血缘的小孩有继承财产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1:58:46
甲方,男,未有过婚姻。城市户口。
乙方,女,离婚带个5,6岁的男孩的(就是俗称的“拖油瓶”),外地农村户口。
那么,如果甲方和乙方登记结婚,那么乙方的小孩有甲方财产的继承权吗?会不会还有甲方父母的财产继承权?
乙方很明显是想要城市户口,且来骗财产的,甲乙方今年2月才认识,第一天乙方即到甲方家进行同居了,3个月不到就把拖油瓶也带来城市了,目的很明确。
像问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置,才能使乙方达不到她的目的呢、、、、、、、、
注:甲方年纪很大了,54左右了,乙方31左右。如果按自然寿命,肯定是甲方先去世的,那样乙方不就达到目的了吗?
乙方的小孩有否甲方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呢?还有如果甲方和乙方婚前签了财产公证,乙方能得到甲方的遗产吗?甲方父母如果已经作了遗产指向不牵涉甲方,那么乙方的小孩又有否父母辈死亡后孙辈继承的现象呢?(乙方肯定不可以,因为是姻亲关系)///什么叫“法定剥夺继承权行为”?///若甲方死亡甲方父母可否与乙方争夺继承权?甲方存活状态,甲方父母又可否与乙方争夺继承权?

有的,养子女和继子女享有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
甲方父母的财产,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只有甲方自己可以继承——孙辈必须在自己父母一辈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代位继承。
婚前财产公证只是确定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与继承没有太大关系。只是方便夫妻间的财产划定。
而配偶则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她与甲方保持夫妻关系就有法定继承权,除非她进行了法定剥夺继承权如杀害被继承人、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等行为,或者甲方在遗嘱方面作出了规定。
如果甲方父母明确遗嘱规定了甲方不享有他们的遗产继承权,那么甲方自己就没有遗产继承权了,孙辈当然更没有了。

可以的

要有收养关系就行

提前写一份遗嘱就什么都不怕了

应该是有的一旦两人结婚了,那么就拥有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小孩是女方的也应该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