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新县城一个月内被淹3次,排水渠道被乱改乱建,受灾损失找谁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1:28:16
孝昌城区连续三次严重积水。特别是8月29日的一场大雨,造成罗马街、 松竹街、 兴隆街、 洪胜街 一带积水十分严重。这次积水,时间最长,达三天两夜;积水最深,实验小学及附近街道达1.3米;积水造成的影响最大,几千居民停电停水达两天两夜,实验小学推迟五天开学,成百上千居民有家不能归;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沿街数百家商号店铺的商品和木地板长时间被水浸泡变形变质,仅罗马街从实小到古槐巷口一段,就有21处的玻璃门被水击破。
我们的城建规划是不是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相关部门在执行规划时是不是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行为?1998年百年一遇的洪水都没有把这里变成泽国,那得感谢这里曾经有一条宽阔直通的“幸福渠”。而现在这条幸福渠,这条新城区的排水主干道变狭窄了,变弯曲了,变堵塞了。相关部门在制订建设规划时缺乏科学性、全局性,甚至缺失以人为本的执政心。

1,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属于意外事件,不需要有人来承担责任

2,但你说的情况,如果是有关部门在规划或建设时存在严重过错造成自然灾害,那么,这个部门就要对这个后果承担责任。举个例子,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或洪水冲开大坝,本来是意外事件,但如果你证明房屋没有达到抗震标准,后者大坝建设者设计失误或偷工减料,那么,就要有人承担责任

3,关于您说的情况,举证是挺难的

4,现在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你可以要求有关机关公开当时规划建设信息,再鉴定部门做出鉴定结论,就能证明你说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