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退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51:22
我想请教一下 各位:
我在深圳租了一套房子 ,当时住进来的时候,是上一个房客手上接的因为他去外地不住了,还有4个月的租期没到.然后把房东也找来,我住剩下的4个月 因为当时住进去的时候就和房东说好 我只住4个月 因为刚好4个月后公司要搬我要住到另外一个区去.房东也表示同意! 但合同上写的是,退房前一个月和房东联系.表示退房.我当时也想大家都说好的只住4个月.既然说好了住到几月就不存在什么提前通知了.0而我明天就要走了.现在房东又以没有提前通知 说要多收我一个月的房租.我想请教各位 我有什么方法能保护自己的利益~~谢谢了!我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 因为我们当时说好只住4个月 所以合同上写明了 是5月1号 到8月31日 为止的

那就没问题啊,是房东的责任,房子到期续不续租房东应该提前和租客联系的,是他没问,而且你的房子到期,只要有那张合同就没问题,当然了,合同上关于押金也有明确的说明吧,这样的话,走到哪都是你有理,你就跟他明说,说你找律师咨询过了,实在不行就上法院,告他,吓吓他,他自知理亏,肯定就退你了。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