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走了吗??问法律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2:21:58
我在一家私营服装厂做了快两年了.现在情况是.厂里欠我6月份到现在的工次末支付.我今早去了劳动局交了劳动争议申请调解表了.劳动局叫我交辞职信,但我交上去之后老板不理不踩.我可以走了吗??

那你的工资你不要了吗?
如果你是到外地务工,你走了后,老板就算想追究你的责任,他上哪找你啊?
按法律程序,你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还没有作出之前,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你应该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完结之后,你再走。这样比较好。

这个我也想帮你.

不可以,老板没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