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去年十月份因工出差出的车祸,已经按交通事故处理了,还能不能向其公司以工伤主张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0:07:04
我父亲是去年十月份因工出差出的车祸,交警队下达的责任鉴定书是:我父亲公司的车负次要责任;一辆农用三轮负主要责任;我父亲无责。由于调解不成我们按交通事故提起了诉讼,现在判决书已经下达。但是考虑到我父亲是工伤而且现在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我父亲还能不能以工伤向其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出事故公司对车子保险自然包括车上人吧?大部份保险公司按照出险程度进行赔偿,你父亲应是比较严重,保险公司按车子保险和车上人应该负责。

另外,你父亲的公司对员工的保险应该还有意外险之类,这要看公司对员工的制度。

若是向公司咨询公司赔偿恐怕只有抚恤金之类,也就是你所说的工伤,这个一般情况比较难以实现,但可以一试!

最近的形势是,保险公司负责这类员工险种,公司的个别制度要看公司的规定!

中国的保险赔偿不能实行双向赔偿,如果农用三轮没有上强制保险那可以,如果上了就不能以工伤向公司提出赔偿了,但是可以以其他条款提出赔偿!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所属公司应当给予补偿。事故中责任划分,只表明事故双方应该就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所占比例。你父亲在事故中所受到的伤害应由事故双方当事人按比例承担。但是你父亲乘坐公司的车,出于工作的原因,发生事故,并因公原因失去劳动能力,公司理应给予赔偿。

你说的因工出差发生车祸,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是否可以同时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2、但各地执行不太一样,目前北京的政策是不能拿双份的,工伤实行补差的原则。京高法发[2007]112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 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