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出这种事,我要不要负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54:19
比如我的企业或者机关单位的院子比较大,总有些外单位的人或者上级部门的领导把车停到我这里。对于外单位的人,面子上不好拒绝;上级领导那方面更不用说。
假如遇到雷雨天气,雷电把院子里的树霹倒,砸坏了他们的车,那我要不要赔偿?

对方把车停到你单位处,你未表示反对,在你单位和对方之间形成一种无偿使用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下,如果对方财产受损,除非你单位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是不需要负赔偿责任的。
所谓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你所述情况看,可以理解为你单位对树木属于修剪护理,使其处于易于折断的危险状态。当然,这种情况估计是不会有的,何况又是雷电致损,一般无需负责。

如果收费的就有看管责任需要赔偿,如果不收费就没有看管责任不需要赔偿

你不收费不负责任,反之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