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高手指教领取失业金的问题(天津地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10:02:41
我03年从公司离职,(99年~03.2月一直在公司上失业保险)。当时不知道可领取失业金的事。03年4月到08年7月从事个体经营,一直没有继续交纳失业保险。现因要生育,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的注销,现在处于无业待产状态。本人还一直没有办理过就失业证。
想请教:我能否领取失业保障金?如何办理?

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险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60%~80%。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正好我也是天津的,这样好交流,一个地区的政策是一样的。
“99年~03.2月一直在公司上失业保险”。单位不可能不给你办理就失业证啊?没道理啊?
就算你有就失业证,现在也领不了了,从你办理离职起,两个月期间办理失业救济,现在都好几年了,没戏了,但是你的失业保险没有白上,等你下次再失业,单位为你办理失业救济的时候,可以和你以前上过的失业保险一并领取,如果你一直到退休年龄也没有失业,那就算黄了。哈哈

领不了了。失业后30天内办理,只能是再次失业时可以连以前的一起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