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工商行政管理费,已经预交的是否退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23:11

昨天晚上新闻联播放过了,已经预交的可以去工商局退还的!~

但有可能你会遇到一些麻烦,我是工商局的,我们在八月份时就听说过这个消息了,8月份连周末都没有休息,加班加点去收下半年的管理费,是不可能这么轻易的退还的,我们局会想办法找借口的!

呵呵!

可以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从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如果一些个体户预交了管理费,可以得到退还。

昨起全面停止征收“两费”

工商总局日前专门向各地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自2008年9月1日开始,一律停止征收“两费”。同时,对超过规定时限已经提前征收的“两费”,要积极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地协调退库事宜,坚决把多收的款项退还。

为防止出现变相收费的情况,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及时将停止征收“两费”的规定向社会进行通告,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严禁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工商总局表示,将严禁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名目和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严禁借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之机搭车违反规定收取其他费用,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行为。

有些地方可能有些困难,还也得让你签N个字,盖N个章,还要看一些人的狗脸!

可以。到窗口去办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