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死亡,民事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05:22
父母2001~2008··分居已经7年,但一直未离婚。在此之间双方无任何经济往来,双方经济独立,有人证,物证···现在母亲死亡,她所欠下的债务,是否由我父亲承担?关键其中有债主可以出面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证明在我父母分居7年之间无经济来往,双方经济处于独立状态!如果最后上了法庭·我父亲可能会承担哪些民事经济责任??请律师帮忙解答~~
1,我母亲借贷别人的钱未用在家庭建设上,只有极少部分用在我的零花钱上。2,我母亲所借贷的钱,我父亲都不知情,更没有参与。3,我母亲所借贷别人的钱也未用在我父亲的事业中,我父亲的公司会计账单可以证明。这些方面,我母亲的亲人及朋友可以出面证明,我父亲的朋友也可以证明,周边邻居也可以证明··那是不是我父亲就不需要承担我母亲的债务了

首先,你的父母虽分居多年,已构成离婚的构成要件了,但他们在法律上没有实际离婚,所以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夫妻之间有权利与义务关系,期中包括夫妻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3调规定,你的父亲不应该承担其债务——原因是你妈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她自己个人的债务。因此你妈的债务只有通过继承予以解决。
【结论】你和你爸都要负担还债的义务。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你和你父亲,应当予以继承你妈的遗产与债务,因此,在继承时扣除债务欠款后剩余的遗产由你和你父亲继承,如果资不抵债,你和你父亲要一起还债。就是这样!
o(∩_∩)o...哈哈,给分吧!

你有偿还的责任

你有还款义务~

你父亲的则不好判断~

要看具体借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