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后的理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55:28
事情发生于07年4月,我弟(未成年)在当地初中就读处三,在一节体育课上的下半节课时意外自己被自己投出的实心球砸断自己的左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那节课的科任老师并不在场,可以说是擅离职守,,更甚于事情发生后该老师在事情发生到下课都没出现过),手术之后导致左手食指无法正常伸缩,并于当地公安局法医门诊进行残疾评定,结果被评为九级残疾,现在治疗事情算是告一段落,我们就学校当时的要求,治疗结束后商量责任理赔的问题,,现在我想请问大家,,我们的责任问题应该如何分担??我们应该以何种心态跟学校商量??希望大家牺牲各位宝贵的时间为我提供写专业意见,,谢谢~!

学校对课堂纪律和体育课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落实并未完全到位。该节体育课中,带队老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学校应承担监护不力责任。你弟弟虽为未成年人,但已有辩识和防护能力,亦应负一定责任。
因此你方承担次要责任,自负30%的责任
学校承担主要责任,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