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这毕补偿款?请高人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40:57
原承租公有住房现进行动迁补偿(约三十万左右),原承租代表人(我外公)三年前去世,与其共同居住的么舅一家和我们姐弟(母亲先于外公、外婆去世)以及我大舅一家。如何分配这毕补偿款?请高人指教!!!
现承租方要求我们三方先行协商,给出统一的分配意见后。委派一人由承租方开具证明到开发商那儿领款。(对不起!重新补充一下:我外婆于1978年去世,母亲于1989年去世,外公于2005年去世))

若承租时你外公已结婚,则属你外婆与之共有,排除各继承人之间有不赡养老人、意图杀害继承人、意图杀害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等意外因素,姑且推之:
你外公去世时,该房屋即按份依下述四人继承,即留下的遗产为15万,由你大舅、外婆、幺舅、令堂四人继承,每人分得3.75万,令外婆应得共有财产的二分之一。由于令堂先于令外祖亡,则其继承份额由你们姐弟俩代位继承,也就是说你们姐弟俩共分得3.75万元。

拆迁补偿不是给一个人的。当时户口里几个人啦?

是上海还是哪里?

如果承租人是你的外公,那么,应该按照继承顺序和照顾困难的原则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