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或合并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4:39:46
我以前是企业职工,2003后因下岗,养老保险关系就转回了户口所在地:成都。因经济原因停交了养老保险,当时已累计缴交12年。2008年5月,我又重新在广汉上班,现在的单位为我新开了户并缴纳养老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呢?是办理转移还是等以后离开现在单位时做合并呢?可不可以做合并呢?中间断了几年,如何处理呢?
下岗的时候,有9年是社会认可的“视同缴费”,后面2年是单位交的养老保险,最后一年是把关系转回成都后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交的。

现在还不能岁工作自由转移的,也就是你户口不在广汉,转不过去的

将来还是只能把广汉的转到成都去合并

至于中断的部分,是否需要补,那要看成都的规定,要求你补,那就必须补,不要求的话,也可以不补的

关于补是没有统一政策的,这个你需要咨询成都社保明确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是办理转移还是等以后离开现在单位时做合并呢?可不可以做合并呢?中间断了几年,如何处理呢?

帮你分析一下:针对你这种情况,最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因为养老保险可以选择交纳15年,即还交三年就可以不交了,合并可以使利益最大化。
另外,你提到间断的几年,这个没有什么关系,因为社保是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只要交足规定的时间段就可以。

现在还不能岁工作自由转移的,也就是你户口不在广汉,转不过去的

将来还是只能把广汉的转到成都去合并

至于中断的部分,是否需要补,那要看成都的规定,要求你补,那就必须补,不要求的话,也可以不补的

关于补是没有统一政策的,这个你需要咨询成都社保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