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后的附加刑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51:14
被告人在宣判前死亡的,将裁定终止审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于原先有可能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附加刑该怎么处理?

朋友,附加刑执行的前提是什么?

执行前提是生效的判决。被告人死亡,不能查清是否有罪而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请问其中含有对被告人的执行科目么?

附加刑依然执行

所有的程序全部终止,

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在没有有罪判决前,被告人是无罪的;被告人死亡后,就不再审理、判决,当然也就永远不会出现附加刑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