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机动车责任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0:50:20
我母亲上周六中班下班回家途中出了事故,她骑得是最小功率24kw的可折叠式脚踏电动车,被撞后昏迷,头上缝了几针流了很多血,医生诊断有轻微脑震荡;有两个报案人,一个说是一辆黑色普桑将我母亲撞倒后,停下来又开走了;另一个说听到“嘭”的一声响,看到一辆黑色小车停下来,我母亲躺在路边,然后车开走,当时反映就是被撞了,然后就报了警;两人都报出了车牌号;监控也拍下车的样子,但是没有拍下车牌号;

我母亲醒来后对这场事故发生后的情形都想不起来;但是目击者有好几个,因路边就是正在经营的个体店面房;都看到车子停下来了;

三天后交警S找到驾车人在交警二队问话,对方不承认,交警S写下口供并让当事人签字按了手印(当时S问在这个地点这条路上有没有什么异样,对方都没有承认,隐瞒了他曾经停下车的事实);对方的女儿和老婆都过来了,我们见过三次面,但是都不承认,并且态度非常恶劣;

今天早上是第五天了,据说机动车的找了当地公安局的人一起过来,并且把车送过来;下午我们去,鉴定结果是在汽车的后右角有电动车篓子上的塑料碎片和明显的划痕;车篓的右上角明显凹陷,和普桑后右角完全吻合;这种情况下汽车驾驶人不可能没有感觉;(我不知道这个鉴定有没有法律作用,因只在二队的院子里,我母亲的车子和许多电动车挤放在一个很小的车棚里,没有门,而汽车是露天放着的);

现在交警S跟我们说是电动车追尾,所以责任在我方,对方没有责任,他也不好吊销对方执照或是扣留车辆;但是会尽量为我们争取对方的责任;我认为电动车不可能追尾,因两辆车都是正常行驶(目击者看到电动车倒地后汽车停下),电动车的速度根本就追不上汽车;奇怪的是该S警官让我们不要再提对方逃逸,因这个很难认定; 意思是本来我们负全责,但是它会帮我们争取对方负上责任,所以不要再提和对方提逃逸,免得不好谈;

这个人做的太露了,因为之前的交涉我们并没有提什么意见,大概以为我们没有关系;他的话当然不会相信,可是证据都在他手上,我们就算要上诉,也要拿到证据,所以没有和他点破;而且一直以来,他都很客气,当然了,今天最客气;而且是在别人的办公室里谈(他的理由是机动车的人就在他办公室。)

想问问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下,责任怎么认定?
虽然不太可能是追尾,车篓的凹陷也

逃逸,典型的逃逸案。不让你说,这里面交警可能有什么猫腻了。你可以提出鉴定,在你们市交警队不行,就到省公安厅技术科进行鉴定,也不去冤枉机动车,用事实说话。
也有可能是一但认定机动车逃逸成立,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就不会替他出钱了。所以不让你说,你要分清是什么原因。
你要记到,最终目的是获取赔偿。

继续坚持,把官司打到底

慢点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