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1:57:29
一件月长石亲身经历的事情:那一次,月长石一家驾车回家,刚停下车到家门口,突然从角落窜出一个小黑点,然后后面跟着两只大家伙.......2只狗在欺负一只小野猫!月长石这边,车子尚未停稳,等车停稳了,下来驱赶狗的时候,猫咪已经没救了......而狗的主人两名妇女还在一旁闲聊呢......
当时月长石把小猫埋了......
不过,冒出个想法:如果当时有条件,月长石用石头驱赶走两只狗,救下小猫的话......

宠物在欺凌其他小动物,主人知道但是不去管,路人经过,用石块驱赶宠物,救下小动物,但是造成宠物损伤。
问:主人有无权利要求行人赔偿。
若该小动物不是野生动物,而是另一户饲养的宠物,因为私自跑出来被欺负,其他条件同上。
问: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
若被欺负的动物,属于国家保护的动物(受伤掉落),其他同上,则又该如何处理?

1如果被救动物是普通野生的或者他人饲养的宠物,那么施救者不存在免责情况,打伤他人宠物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2但是如果是国家保护动物,那么施救者应适用免责规定。打伤或者打死实施侵害的动物无需负责赔偿,但是饲养者可以向政府追偿。
详见《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主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个人意见:
1、视伤害程度,如果采取的措施过当,造成过度伤害,应该赔偿;比如吓一下就可以驱赶,却采取石块打击等;
2、同上;
3、同上。造成国家保护动物伤害的,宠物主人要负赔偿责任的。

无,主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但目前这方面的法规比较少。有待以后人大讨论!
如果是保护动物,肯定优先保护保护动物,宠物是个人的,保护动物是国家的!

你以上所说情况,平时只能当一般的民事纠纷来处理,好像没有相关法规!

主人有权利要求行人赔偿,

主人是宠物的监管人,如果因为没有看管好宠物,而导致伤人或者伤害到其他动物,对方(或动物的监管人)有权对监管人提出赔偿。如果由于监管人没有起到监管责任,造成宠物损伤(比如遛狗不带狗链,被汽车压到),对方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
楼主的情况比较特殊,只为驱赶的话,不应该用石头去砸。若不是为了保卫个人财产和珍惜动物,就属于下手比较重了。呵呵~真要是对方宠物有个损伤,可能双方都要承担一定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在对监管不力~!

朋友以人为本啊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