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和警察严格来说有什么区别吗?那个是后来才叫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4:37:44

警察和公安的区别大了。

“警察”的概念大致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武装力量,以及该行业的从业人员”。

但是目前我国的武装力量包括解放军、武警、民兵,其中并不包括警察(武警严格的说不是警察,但武警序列中的公安现役部队又比较特殊。这个和问题无关,不废话了)。

那么我国的“警察”指什么呢?指具有行政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和司法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
前者包括公安系统(隶属公安部)、国家安全系统(隶属国家安全部)、监狱劳教系统(隶属司法部监狱局和司法部劳教局)的警察,称为“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后者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警察,称为“司法警察”、简称“法警”——这在《警察法》第二条说得很清楚。
民警行使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法警行使司法权没有执法权。

所以公安民警只是民警的组成部分之一,而民警又只是警察的组成部分之一,公安和警察的概念并不相同。如果把公安和警察划等号的话、国安就成没娘的孩子了,呵呵。

“警察”一词在我国古已有之,早先是动词,意思是“警之于先,察之于后”,《汉书》中就有“密使警察不欲宣露也”的内容,而“公安”则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公共安全委员会”,所以“警察”比“公安”早得多。

我国的治安机构最早被命名为“警察”是在辛亥革命以后的1912年、巡捕和巡警改称“警察”;到了1927年,蒋公将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
可见民国时期的“警察”也早于“公安”。

现政权最早的警察机构是1938年组建的简称为“边警”的“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队”,1939年将警察机构称为“公安机关”。
所以警察还是比公安早。

太复杂了,其实,准确来说,中国对于警察的称谓应当是人民警察,或者是公安。正式的、庄重的场合都叫人民警察,从公安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这个名词就可以看得出来了。各个地方的俗称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准确的称谓应当叫做人民警察或者公安。 当然,警察里面还包括了安全、司法、监狱等部门的警察,他们也是警察,但是和公安没有关系,你可以看他们的胸牌、警号和臂章。区别比较大。

两者都是一样的呀,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就像以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