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第一次法院给驳回了,请问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57:33
我们感情已经破裂了,已经分居8个月了,我向男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给男方下了通知书,没有直接交到男方手里,而是交到男方家里人了,到了要开庭的时候男方家里人以男方没有在家,把通知书又送到法院了,法院以男方没有在为由驳回我才上诉,法院又要我交诉讼费800才可以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请专业律师给解答下!谢谢!!!!!!

1、尽量通过协议离婚,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填写《离婚协议书》,直接到民政局办理手续。
2、如要到法院起诉,您还是要首先相办法找到对方才好,实在找不到,您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援助。

上诉是要预交上诉费的。

上诉也没用,找到男方后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