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几粒,持有100多粒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54:21
一个朋友因为贩卖麻古几粒被看守所拘押,现在都12天了,还没有下捕票,现在公安机关还在用犯罪人的电话和要买东西的人联系,假设买东西的人承认在他那买过,能算是证据吗,这种情况能叛刑吗,刑期要多久,怎样能让他不坐牢呢。家人需要怎么做呢才能减轻他的罪行。
他本人也吸毒,并且有梅毒2期

公安用犯罪人的电话与买方联系是为了进一步获取证据,这关系到定罪问题,如果能够证明他的毒品是为了转手卖出,那么至少可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如果不能证明,那么只能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两种罪名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贩毒罪重,非法持有罪轻。公安方面一定会努力认定他贩毒的,只要证据允许。不是说公安有意要整他,而是公安查办案件的职责所在,另外买方也可能构成犯罪,公安也是为了凭借诱饵抓捕买方。

毒品只要持有就是犯罪
所以只能看看有没有减刑的情形
自守立功免责,犯罪后有自守立功表现的,依法可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买来毒品自己吸食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看表现,“可以”就是说也有可能不免予刑事处罚,还要受罚。但是吸食者向警方承认后,积极配合破案的,属于立功,一般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