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快崩溃了,懂法律的人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8:14:29
我15岁不到的时候,被别人挑拨,所以和某人产生了矛盾,那个人叫了人我也叫了人,我叫的人有叫了我不认识的人,那个不认识的人砍了那个人,可是不是我叫他砍的,而是对方上去骂他的,后来我叫的那个人被带到了警察局,可是警察不让我去,当时因为自己小,害怕害到自己朋友的朋友,就跟去了.后来就做了笔录,这件是后来是以赔偿结束的.我初三的时候处分也消掉了,我当时没拘留.几年过去了,我现在即将要去政府机关做事,只要在公安局有记录我就没希望了!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会在公安局留有记录,那我的情况呢?求求你们帮帮我.这件事就像我永远的痛无法抹去.

"这件是后来是以赔偿结束的."你被强制赔偿了么?还是对方销案,你们私下了结了?

15岁不到是否满14周岁?不满14周岁的不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能力。

如果你只是去作证,那么可能不会有案底。

简单点问吧:“你当时是否有被照相和按指纹”?!因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会被照相和按指纹。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进公安局才会有案底

如果没有按手印什么的,只是一般的作证、治安处罚什么的,没有关系的,不会留下底子的。

具体的参见我给以前跟你差不多烦恼的朋友答案吧~~你可以自己去下面的知道百度页面看看就会放心多了。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0250437.html

一般的这种小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会被记入档案。

你不需要烦恼这个问题,因为你再怎么烦恼都已经不能改变过去的事情。

你又没被行政处罚
只是做了笔录不会留底的
你可以让在公安局的朋友查一查你有没有记录
我也曾经出过事情,还留了指纹和照片
但是我让我让朋友去查的,并没有记录

我认为 你们属于共犯 即使你没有动手 你要为他的砍人行为负法律责任的 而且你已经满14了

着没什么啊,不回影响的啊

没事情的,不会有档案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