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服兵役期间做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48:01

台湾“兵役法”规定,服兵役是台湾年轻男性的义务,全岛18岁以上的男性都必须服兵役,陆军服役期为2年,海军和空军的服役期为3年。这种兵役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33年6月17日国民党政府公布的兵役法。当时的兵役法明文规定:国民党政府征兵采取义务役和志愿役两种并行体制,其中军官和士官采取以志愿役为主、义务役为辅的方式征募,士兵则采取以义务役为主、志愿役为辅的方式征募。国民党退踞台湾后,基本沿袭了这一兵役制度。现在的台军采取义务征兵制与志愿募兵制两种方式,但总体上是以征兵制为主,所有与兵役有关的事务都由台军“人力司”负责。

····训练啊 驻防啊!巡逻啊!多半是在训练!保持战斗力!

出丑闻,这样就可以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