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高校食堂只免三年的增值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1:08:45
税法P28中有,“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等免征增值税“。为什么规定从06年到08年底呢。这三年有什么不同吗?

高校后勤改革就是这几年的事,国家给与免税是体现鼓励和扶持的态度。至于不是永久免税,是想看看这条路走下去的效果和结果,再对政策进行修正。我们国家都是这样的。

这是国家税收政策,你只管执行,至于为什么制定,是国务院,税务总局,人大常委会要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