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配偶有权利继承遗产是不是必须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才行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0:58:12
我老公的父亲是今年7月去世了,现在的是继母,她的户口是去年1月迁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配偶有权继承遗产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个人的全部合法财产,不限于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

另是否取得配偶资格是以登记结婚的时间计算,而非迁户口的时间。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