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急买房,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40:37
朋友的房子是07年的新房,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是他着急卖,我十分想买,可是到公证处人家说没有房产证不给公证,没有办法我们就决定自己起草一份合同,但是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在产生纠纷的时候这份合同能不能给我带来保障!谢谢各位懂法律的朋友了,一定要帮忙啊!

1.这个比较麻烦,房屋以房产证的登记作为所有权判断的依据,现在房证没办下来,不能过户。

2.你朋友着急卖是要钱急用,你怕给他钱后以后一旦他擅自去办房证,你拿不到房子。因此建议:
(1)和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付一部分钱给他,至少够他着急用的,这样他不会将房子另卖他人。
(3)付款时一定让他写明收据。
(4)一定努力争取让他把和开放商签的购房合同,他付款给开发商时开放商给他出具的发票压在你那,这样没有这些证件他无法擅自去办房证。
(5)在你付清房款并且可以办房证时和他一起去办房证、过户。

不动产以 登记为准的! 你可以买卖,最新物权法规定,合同是成立的。 但房子在以后的纠纷中是以 登记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