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科的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0:28:59
我朋友的车在一前段时候,被一辆车倒车的时候给撞了,当时报了警,事故科当时给做了事故认定,对方是酒后驾车,负全责,经鉴定,我朋友的车损达到1800多,可是对方一直未赔付,一个星期后,我朋友的车提出来修理,而此时对方仍未赔付,在朋友提车的时候,事故科的交警说,只要对方提车,他们只能放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是不是在没有赔付的情况下,就可以把车从事故科提走,而事故科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必须放车???谢谢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认为:1、现在车辆都有交强险,赔偿没问题。2、你说的“经鉴定”是谁鉴定的?若是你私自找人估价是不算数的,要经过物价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查看做出损失鉴定。3、若是经以上单位鉴定后,你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好后凭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修车发票到交警队事故科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你垫付款了。4、你问的放车问题只要不是重大事故,对方车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交警队是会作出相关处理的,他放不放车不是你该关心的事,你只要知道怎样理赔就行了。
祝你好运!

一定得先交了钱,把车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