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本人的条件是否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9:27:54
政策中的中偏低收入是多少?我的收入符合申请条件吗?
申请条件:
1:有长沙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 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购买.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申请程序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一)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三)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程序:
1、到中心领取或者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相关部门签章;
2、持相关资料到中心备案;
3、审核通过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的房源公示后,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拿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到开发企业签定购房合同、交房款。
申请地点流程示意(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
三楼财务大厅53号窗口领表。
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