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的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5:25:25
我现在居住的房屋是我爷爷的名字但老人已经去世奶奶依然健在。老人共有两子一女,爷爷曾说过房子给我但没有遗嘱(奶奶同意的)。房子是以前没有房证,只有一个入住通知单。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房证?

首先,你爷爷过世前没有立下遗嘱,现在老人已经过世,并不能认定你爷爷将房屋遗赠给你,你爷爷的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由你奶奶及你爸的兄弟姐妹继承。
该房屋没有房产证,还不能证明该房屋属于你爷爷与奶奶的房产,光凭入住通知单不能证明房屋的产权。因为在九十年代及以前都是分配制,由单位自建或购买后分配给单位的职工居住,也就是说只有居住权,产权是单位或是国家公有,需要按房改政策出钱将房屋的产权买下来才算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的话,那就需要你奶奶先按房改政策将该房屋买下来,然后再将该房屋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转让你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