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5:01:33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后可以使用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吗?如果可以,那么对186条的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一审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后可以再上诉,如果上诉后对判决仍不服的,还可以再申请再审吗?

一审过后的救济手段
1,上诉-这个是最有效和直接的手段,直接引起二审。应该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出。
2,如果没有在期限内上诉,则2年内可以申请再审,但不符合条件的会被法院驳回。
3,原来是一审的,按一审程序,当然可以上诉。
4,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申请条件见民事诉讼法177、178、179、180、181、187条。

再审的标准不是对判决不服,一审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后是可以按原来的程序上诉的,至于申请再审,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7条规定,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子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也就是说不是维持原判的,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是可以申请的。而检察院和法院的启动再审程序没有限制。

可以,因为再审会所做出的判决相当于一审的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然可以上诉。如果你对上诉后的判决仍不服的,那么还可以提起再审,如果再提起再审的,那么就要按二审来审了,做出的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了。

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是针对生效的法律文书。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