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一以后合同到期了,我想十一以前把工作交接好,然后晚些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8:28:51
单位在外地,合同10.10到期,公司让我那个时候办理离职,但是我想多在家待一个月左右,可以吗,我把现有的工作完成并且交接好,不耽误新来同事的工作不就行了吗,我可以这样吗?办理离职延期的话我用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吗?公司会找茬吗,不会让我出违约金吧。??????
我不是要提前走,而是晚些时间回来办离职,晚回来的工资我也不要了,工作都交接好了,就是办离职的时间不按照到期的日子,那也回违约吗?我又不耽误公司的工作。

看你当时合同上怎么写的了。如果合同上写明这条款,没准公司会追究的。
如果没写,可能只会不发你9月10到10月10的工资。这事你和公司可以商量着去做。如果强行离职,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公司会追究你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