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算下加班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9:41:09
我是上2天班休息1天,12小时一天班,国定假都有,但一年来公司都没有给我加班费.
请教哪个达人能帮我算一下,1年下来我加班了几个小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整月均工作时间和工资算法:月平均工作天数从20.92天减少为20.83天。每天8小时

8*20.83*12=1999.2(全年有1999.2是法定工作时间)多出来的时间都算是加班了,你可以把你全年的工作时间算出来,求差就知道加班多久了

一周5天,每天8小时
总数是40
你现在工作的时间超过这个就算是加班时间了
1~5是1.5倍
碰到双休是2倍

加班工资的计算
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京劳资发〔1995〕6号)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三条 执行第十二条关于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时,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企业可自主确实,但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本人基本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技术等级、等级、岗位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