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中承租人违约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0:28:18
我与承租人签定协议约定将商铺出租给承租人2年,约定违约金10000元,承租人先交了半年的房租,现在承租人只租了3个月就打算不租,属於违约。他愿意支付违约金,但是要我返还他所交的剩余3个月的房租。请专业人士帮忙,这笔剩余的房租我是否需要返还?如果找他赔偿,我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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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违约问题.所以适用合同法总则.

当对方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即打算不租时,你得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再行发布出租信息),在现合同租赁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开始到新的租赁人签定合同并履行开始日止的这一段时间的房租,即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
再通过第一百一十四条,比较损失和违约金的关系决定违约赔偿金.

如果你的租房协议中有相关违约的赔偿办法,按协议约定.没有则按以上分析.

实际过程中已交的房租一般都是不会退的,说的白一点就是,房子在那,你用不用都是你决定,我只要不再把房子再租出去就算没违约.

首先告诉你,剩余期限的预付房租需要返还。只是还多少的问题了。。。
另外你可以得到的是承租人已租期间的房租,以及约定的违约金1w,这无疑。
再有一点就是,要承租人提前多长时间通知,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是合理期限内通知,实际操作中,大多数情况是,提前一个月,因此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求从他通知开始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你在这段期间所丧失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