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庭矛盾关于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1:27:09
我5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 那是法院把我判给妈妈了但是我没有去和爸爸在一起了11那年爸爸离开了我 我就来妈妈这了 后来家里的叔叔就和我打官司 和我要房子 (那时爷爷还没有去世奶奶去世了)后来法院把房子判给我和爷爷一人一半现在爷爷也去世了 我有权利全权继承吗?房子是不大就是希望能把我父亲的东西还给我 我的东西我的东西不能给别人 任何人都不行请朋友帮帮我

很遗憾你不能全部继承所有的遗产。此产权有你爷爷的一半,这部分你只能和你叔叔共同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继承人或对公婆,岳父岳母进到主要抚养义务的丧偶的儿媳,女婿。由于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去世,你是你父亲的直系亲属,所以你属于代位继承,和你叔叔都为第一继承人。如果你很想要这套房子,你可以找一下你爷爷是否留有遗嘱,若有并且遗嘱上说明房子归你所有,你就可以继承了。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没有,你也可以和你叔叔商量,以金钱或其他物品和他交换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东西,你的律师应该会帮你解决的

很遗憾,你不能全权继承此房。此房有你爷爷一半,这部分你自己没有权利全权继承。按继承法第二章的有关条款规定,你爷爷那半赢由你爷爷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你爷爷有第一继承人,为此第二继承人不继承。你奶奶不在了,只剩你叔叔【你爷爷还有没有其他子女,不清楚】和你父亲。你太爷太奶也肯定不在世了。那么你爷爷的那半房产就由你父亲和你叔叔平分继承。你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不能继承。

房子要由你(代位继承)和叔叔(如果爷爷没有其他孩子)继承,爷爷的房子你和叔叔一人一半。

是要分开继承的。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