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有权使用和收益出质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20:43
如题!

还有,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将出质物变卖,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吗?

质权人有权使用和收益出质物。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对质物无所有权 他只是拿质物作为质押标的 保证其权利的实现 所以其无处分权 也无收益权 即便是占有质物的孳息也只是作为质押标的
那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你觉得应该如何 这个是合同法里的内容了

质权人对质物没有收益权
适用善意取得

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