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追尾!我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7:59:47
我雇用的司机于2008年8月13号驾驶我的农用三轮车在国道101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此路段为直路),突然被一摩托车追尾,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重伤入院,治疗无效死亡,经鉴定此人醉酒驾车(酒精含量130),无证驾驶,摩托车非此人所有,我的三轮车的后灯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车有交强险。
责任认定:我方承担10%
问题:这样认定合理吗?摩托车车主承担责任吗?我的司机承担责任吗?我有什么责任?

谢谢各位大侠!告急!告急告急!!!

中国特色处理,对方死亡了嘛,毕竟生命是最宝贵的,对于事故处理者而言,平息事态是很重要的,谁叫你“三轮车的后灯不符合国家标准”

有责任。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责任。
是对方的种种不合理造成了事故,但你也有你的不是之处,承担10%已经和不错了。且不管摩托车主有无驾照,摩托车是否为其所有,事故的发生对双方都是有对等责任的。就是因为他有那么多的不是 ,你才只承担了10%,知足吧

这样的认定是合理的,对方死亡,责任免过,你车辆的损失有摩托车主赔偿90%。你的司机驾驶不合格车辆所受的罚款,让他自己承担。你的责任就是在交强险里全赔对方损失,剩下的你承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