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二审取证期前取得并送到法院的证据不算“新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41:27
一审由于证据不足而败诉,一审判决后签到了对我方很有利的证明,并于 二审取证期前提交给法院,但最后法院以“不是新证据”为由判我方败诉,请问有何依据?
希望得到详细回答,而非只因用下法律条文了事,谢谢!
以前未提供过类似证据,二审时的证据是新签的,对我方很有帮助。法院的说法是:“既然有这个证据,早就好拿出来了,现在不能用。”可问题是一审的时候还没想到这个证明,等到一审结束才去签了,这样也算过期?

可以申请再审,新证据问题不应该严格适用,二审法院有些问题,希望上级法院支持公道吧,如果证据确实能证明案情,那二审应该采用。

1、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第179条还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时还可以申请再审,二审同样也适用

2、《证据规定》关于“新的证据”的范围界定

《证据规定》第4l条:“《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证据规定》第43条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新的证据”的界定,《证据规定》第44条解释为:“《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供参考

那就是说,你们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还是和以前差不多的老证据

法院二审前的一审判决升效吗? 再审的行政案件,一审上诉后,二审法院可否撤销一审判决后,发还重审?可否另行指定另一法院审理? 离婚案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告死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请问:一审判决生效吗 法院的取证范围 一审判决后,上诉期内,一审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该怎么做?请帮忙把三个诉讼法遇到此问题的做法都说说,谢谢啦 法院二审后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过程? 行政诉讼在被法院受理后,到做出一审判决,中间规定的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一审判决离婚,二审会不会改判? 什么是一审判决/?二审判决? 公诉案职务侵占一审判决后上诉,二审要审多久,多久后二审才有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