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丈夫作为过错方,该给我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20:48
他有外遇,现在要求离婚。
他说不要房产,女儿的抚养权也归我。以前我们的钱都在我这里,现在三四年了,他没有给过我钱,他自己应该有钱,但是他说他没有积蓄,我的钱他也不要,他就是要离婚,剩下什么都不要。
他所说的不要房产和财产法律上算作是对我的赔偿吗,我还能提起他要求吗

你们离婚只是在法律上来讲,要补偿无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对有过错方不分或少分,只是这种大体规定,没有说什么样的过错少分多少,如果你们不能达成协议,就得让法律给你们分割财产.结婚以后的家庭个人收入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是对半分,当然是在谁都没有过错的前提,如果你不能提供男方有积蓄的证据,法院不一定能给你去查,不可能凭你一句话,建议最好是协议离婚,把财产分好,不然法院来给你们分,很可能你拿不到男方的钱,男方还会分你这边的财产.

从法律上说,你可以要求你丈夫进行精神赔偿,但数额不会太高,你丈夫放弃房产和财产协议离婚也确实是一种对你的补偿。如果起诉离婚你不见得能获得更多。而且起诉对方有过错证据也难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