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没提到的 问题 高分 20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10:43
情况:
我姑姑60多岁了.我姑父85岁;
姑姑属于后妻,无文化\无工作\无任何经济来源\无亲生子女;
但姑父的前妻(已逝世)有4个子女.
近10年来一直由姑姑照顾姑父,姑父的子女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
姑父是退休老职工,现在的工资每月3500多(这在我们边远地区算很高很高了).
矛盾:
姑父身体近年来很差,特别是最近感觉快不行了.于是姑父的子女就想法骗取姑父的开心,之后伸手要姑父的工资.说要盖房子等等借口.每次就是上万元.甚至明说了以后不作任何赔偿.现在都要到姑父拿不出2万块来.但他还要向姑姑的妹妹去借给他女儿.姑姑的妹不可能借钱给一个不久于世的人.照到拒绝后,姑父就对姑姑发火.姑姑也受到其子女的唾骂和躯赶!甚至动起手打我姑姑.
”现在姑父的工资卡不见了.其他很多证件也不见了.”姑姑伤心地对我说.估计到姑父去世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
分析:
无奈我耗了很多时间去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上面没有相关保护姑父和姑姑财产的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问题:
1、我姑姑是不是可以申请财产法律保护?到哪个部门申请?
2、我姑父近10年的工资算不算姑父和姑姑的共同财产?
姑姑真的好可怜,希望有正义感的法律大哥大姐们、社会热心人事积极回答帮助!尽有的200分敬上。
听说姑父去世后国家一次性发放十个月工资.现在工资卡不见了.这点工资我姑姑看来是拿不到了.帮忙~在线等.
对于第一个问题的补充:为什么继承法不对这方面进行规定呢?!!!,这段时间我姑父的财产几乎被他的女儿想法骗光了!这就是法律漏洞!强烈建议国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给予考虑啊!
很多人在回答问题时,为什么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之间存在着矛盾啊.这都没发现,还想要分啊?

先回答第二个
姑父近10年的工资是你姑姑与你姑父的共同财产,这是毫无疑问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是要注意一个情况是姑姑和姑父结婚之前是否有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如果有,则要根据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关于第一个问题
先说如果姑父过世,那么其四个子女对姑姑是有赡养义务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继子女继父母之间的抚养赡养依照亲生子女亲生父母的规定。

另外,姑父和姑姑的所有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调查,尤其是姑父的,总共有多少你姑姑最好要心里有数,这样即使自己举证财产有些什么也更有目的性,在分配的时候要首先分配共有的部分,余下属于姑父的才作为财产分配。

再有,由于姑姑没有生活来源,所以是多分遗产的法定情形之一。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没有尽主要赡养的义务,还有转移遗产的,都属于不能继承遗产的情形,详细的内容请参看继承法。

那么,从一上看来,我个人觉得你姑姑现在可以先开始一些积极行为,
首先,对于去向不明的工资卡之类的一定要想办法弄清楚,另外,得了解一下十年来夫妻的主要财产都有哪些,比如存折上有多少存款,有多少股票债券,包括金银首饰等等。总之就是要主动去了解一下所关注的财产——有多少,在哪里

第二,现在开始未雨绸缪,在生活中开始注意搜集一些证据。我上面提到的遗产继承方面可能出现几个问题,那么对于当中可能产生纠纷的地方就是搜集证据的关键。一个就是要理一下财产的大概数量和存放形式,还有放在哪里。另外就是注意搜集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证据。再有是一些证件,在这里不是很清楚你说的是什么样的证件,但是有些证件是可以向相关部门请求开一个证明的,效力等同于证件本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