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诽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37:50
有人诬告我偷走他家钥匙及金项链一条,还跑到我家里闹事,说是百分之百我偷走他家的东西,此事已报公安机关,我已到公安机关做好笔录,留下指纹。结果正在查询中。
如果公安机关证明我清白,我是否可以到法院告他诽谤?

不一定

要看人家是依什么这样说你的,如果有一些的根据那就构不成诽谤,

毫无根据的,纯粹是为了贬低他人人格的目的,才算是诽谤。

这个案例诽谤不会成立。

当然可以。只要公安机关有证明就ok啦。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

如果公安机关证明你是清白的
他也确实到你们家闹了。
那你就可以起诉他

一般不可以,除非他想陷害你

你可以告他诽谤,要他给予精神赔偿,为你恢复名誉,还要当面道歉,法院一般都会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