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26:53
你好:我是番茄花园从犯郑国斌的家人、郑国斌被拘留已经20多天了、我们一直没有收到有关被拘留的消息、象这种情况他被拘留期限是多长时间?作为家人我们该从那个部门入手去探望他?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7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
另外,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于郑国斌的情况,你们可以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只能聘请律师去会见,家属确实不可以见,但是拘留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最多24小时,超过24小时,完全有权离开派出所,你可以去找市公安局的局长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