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债子还! 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12:28
我爸爸在生前让别人替他贷款20000元!贷款人落款也是别人!
他也问我们村里人借有10000元钱左右! 具体做什么了 家人都不知道!
今年7月份,他和他朋友去外地.发生了车祸!在医院花费有40000左右.最后还是离去了! 我今年22岁.现在家里没有积蓄了!日子也挺不好过的!
我想问一下各位有懂法律的说说! 如果别人来问我要钱! 我应该给么? 该给多少?
谢谢!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所以说如果你放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那么就可以不偿还他的债务,如果你继承了他的财产的话,就以你继承的财产为限偿还债务,超出继承财产的就可以不承担。继承的财产除了他生前的个人财产之外还包括保险赔偿金、死亡补偿金、单位补贴的丧葬费等等。
发生车祸的话,如果有保险,医药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范围的,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划分的责任,由各当事人按比例承担。

您没有归还的义务,您父亲的债务以他们夫妻的财产对外偿还!

你没有归还的义务,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