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破坏个人财产两万块钱应判什么罪?如何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5:52:35
几个20岁的人一起商量去街上一家化妆品店收保护费,早上去的时候要收350块钱,老板不在,那些工仔说等老板回来在给,现在只有150块,那几个人不要,说晚上在来拿。晚上来的时候老板说不给,然后他们就把那个店给砸了,但没有伤到人,后来那老板通知电视台把这事做了新闻。现在家长已经赔偿了店老板两万一块,在这种情况去自首,法院应判什么罪?该如何处罚?

又是学人家黑社会的?现在的孩子啊,都怎么了?

这事情,严重一点说,可以定入室抢劫,那就重了,起码10年以上。

往轻了说,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情节还比较恶劣,起码三年吧。

具体要看情节而定,请个律师吧。这就是头脑发热的法律代价。

要看他们当时的情况,人多而把 店砸了,在砸的时候又没有威胁之类?如果没有就是砸东西,可以定寻衅滋事或者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有你就是看砸的东西的价值是多少,是否够到刑事犯罪的数额起点,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鉴于已经经济赔偿,如果构成犯罪,量刑上会从轻的。自首也会从轻判决。

根据LZ说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的定性是抢劫罪 或者抢劫罪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并罚 最少10年刑期。愁死了! 学什么不好 去学黑社会? 现在的孩子啊~

这里的都不专业,
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问法官,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比较隆重的举行一个十分正规的解答“仪式”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