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之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3:28:36
我(未婚)父母给我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主证是我的名字,父母为共同拥有者,(购房合同上为我及父母3人名字)现遇到办理房产证需表明所占有额度的问题,一为三人平均共同拥有,各占33.33%,但父母考虑今后将他们的66.66%给我的时候还要交契税等的高额费用,就算是继承,也要交一定的遗产税;二是我个人占99%,父母共同占有1%,这样应该是将他们的部分给我时,我所需要交的税费是最少的,但又考虑到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据说夫妻8年以上,婚前财产也是共同财产了,是真的么,请教专业人士。

夫妻8年以上,婚前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是旧婚姻法的规定,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除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外,不会因转化成共同财产。

1.朋友,你直接把房产证办理成你的名字不就行了 税费最少了
也没有太多的麻烦 将来也没有什么纠纷
再说你父母将来还得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字下
2.再一个你将来只要结婚
都是财产共有
你说的8年后已经成了历史

婚前个人财产除婚后有约定的以外始终为个人财产
不因为时间而改变

夫妻婚前财产不因时间的因素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