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经济社承包30年慌坡。现在引起争议我该怎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33:10
这块坡地大约有60亩,在解放前在这坡地上我村与对村都在上面种地。在解放后经过土改。合作社,1962年“四固定”一直都是我村在这坡上自由耕种。在第一论土地承包(1979年)我就承包了18亩荒地种树。是与我村经济社承包的为期20年。没有登记造册。在1999年我又继续在这坡上承包这18亩。为期30年并有镇政府登记造册。可是在2004年一直到现在对村的社员以这坡在解放前是他们村的祖宗地为理由。强迫我卖树还地给他们。我该怎办?

“说是他村祖宗的地”就可以这样收回人的地吗?那不如说三千年前整个中国都是它曾曾曾曾曾曾祖父的!?现在叫它做总统啦不如!这种无理取闹的东西很它争也是白搭的,现在的地值钱啦嘛,肯定什么事都想得出来啦!用法律武器解决就最好,你有单有证,赢面很大的!跟它们硬拼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已…

你手上有和镇政府的承包合同,不用担心,出现这种事,找镇政府解决.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你们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