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否继续享受低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6:16:16
家在北京,我爷爷在去世前三年娶了个后老伴儿,户口牵到了一起,后来爷爷因为病去世,至今已快6年了,后奶奶一直与离婚的姑姑住在一起,户口现在也在一起,姑姑有轻微的精神病,两人都按月领取低保,现在姑姑即将退休,收入增加了,我后奶奶的低保是不是就不能再继续领取了,如果是这样,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她继续领取低保,因为两人关系一直不好,姑姑不可能给她钱的。还有,这个我该咨询什么部门呢?谢谢了!

关于你的问题我来说一说:低保是属民政局职能,你可以到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民政办咨询相关事宜。至于你后奶奶能不能享受低保主要看你北京当地的政策界定。据我这里了解的情况来说一般是按家庭收入来衡量的,你姑与后奶奶虽是同居住的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应该可以算不同的家庭的,我个人认为还是可以享受低保的!我不是北京的也不是专职人员,我仅凭我知道的一些情况与你说一下,也算有个回应,但愿对你能有所帮助!

如果你奶奶这样因为孩子不孝顺就可以低保的话,大家都不孝顺好了,就变成全国老年人都可以低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