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责任 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2:58:44
我和人发生口角,然后产生冲突,我先动手,踢了他一脚,而后就开始交手,我又打了他一拳,打到胸口,然后他就叫人,叫了7,8个,然后就上来打我,他们拿了武器,我是赤手空拳,交手时,我还击了2拳,一拳落空,之后,我打碎一块玻璃进行威吓,对方撤开的时候 我就找机会逃跑了。然后他们又叫了许多人,但是因为找不到我,就对帮我进行劝架的朋友大打出手,在这之后,我朋友全身被打伤,他们的人也有一些伤。还有一个人说手指骨断了2根,但当时我是赤手空拳,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破坏性,所以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我的责任有多重?
粗略的 我知道一些,起因是我引起的,但是把事态扩大是对方,而且我逃跑以后还把劝架的也打了~这应该是对方的责任吧~

赤手空拳也有可能把手指打断的,不过我觉得他们主要是想利用这个事讹你一笔钱才能罢休,毕竟你先动手是不对的,现在都是和谐社会了,还是要以和为贵啊,不过这事的性质也不严重,最多就是个违反公共治安的案件,根据中国公共治安管理处罚办法,就是罚点款吧。以后最好还是不要打架了。

顶多是个治安问题

责任应该在他们,如果你要报个警啥的,做个伤残鉴定,

顶多也就罚点款,蹲几钟头。

最后套用一句话 以和为贵!

这属于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责任.都得拘留.

双方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