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户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17:04
本人2002年7月中专毕业,毕业后将户口/档案从学校(湛江)迁回了老家(惠州龙门县)后
2002年开始到珠海工作,一直到现在,今年2008年7月我在珠海读的成人大专毕业了,档案在我手里.
请问:
1、我现在的档案应该放哪里?
2、我还是否干部身份?我可以以干部身份调入珠海吗?
3、不是干部也没所谓,我最主要的是想把户口迁过来,因为我和男友打算结婚了,以后如果我们小孩上学问题怎么解决?我的社保养老怎么解决?
4、我们已有房产,属二手房,房产证是写男友的名字,男友户口是农业户口
5、有没有办法迁户?
男友的户口不是珠海的,他是阳春那边的农业户口

那我就一点点的来回答吧。
第一点:档案跟户口无关,档案应该放在人才市场;
第二点:你们的房产是不带户口的;
第三点:你们想落户的话,必须满足现在珠海的集体户口入户指标;
第四点:你们的社保跟你们现在户口在不在珠海没关系,照样可以买珠海的社保;

既然你的户口不是珠海的,那是转不了干部的,因为要求是珠海户口才可以
你的户口可以通过夫妻投靠转到珠海(前提是你老公是珠海户口)
如果你和你男朋友结婚了,然后生了小孩,那你可以在小孩出生登记时到老公社区去做登记,然后上户口,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也可以随妈妈

以上要做到的前提是:你男友必须是珠海户口
如果有不明可以发邮件到:sg99boy@126.com

按你现在的条件没办法把户口搞到珠海。

现在不可以户口转入了吧~

旧的买房入户已经取消了 新规定出来了~~

新规: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户口:

(一)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

(五)最近在本市连续暂住满五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

解读:条款中所称的“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即民间理解的“暂住人口”的入户条件,新规条款中增加了“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3个要求。对于“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市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称包括“劳模”、“十佳青年”、“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投资入户

新规第十二条: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和其他私营企业人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入户:

(一)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年纳税每20万元可申请1人入户,最多可申请3人入户。

(二)其他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最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