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递公司邮寄物品,丢件了一般处理时效是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33:20
我邮寄一物品,快递公司弄丢了,从寄的那天起,多长时间不追究快递公司责任,他们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了。

快递合同应当属于货运合同,根据《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由于你跟快递公司签订合同为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你可以主张合同中保价免则部分无效。这样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话虽这么说,但实际中还有很多问题,首先该免则条款是否属于无效可能有争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由于没有保价,你如何举证你寄送物品的价值呢,光凭快递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很难做为有效证据。
快递的丢失判例大多是双发达成协议或者分担损失,你可以查一下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