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继续追求这个女孩子!还是该忘记她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4:29:20
大约在一年前吧!我认识个女孩,我们后来也渐渐变的不是那么陌生了!在后来我们也出去吃过两次饭,也出去完过,但在不久他却找了个对象,但在不久就分手了!这个女孩比我大2岁,我知道她应该是喜欢我的!我也和她说过我的心思,但是没有郑重其事的说过!你们说这能叫做爱吗? 我到底该怎么办 ?该不该忘记她!我今年20岁了!我是不是该忘记她?若果要是忘记她,该怎么忘记吖?

我认为你应该继续追求她,大胆一些,要郑重其事的向她表明你的心迹。如果她的心中已有别人或是对你没感觉,那你就应该彻底的忘记她,不要保留任何一丝幻想。你才20岁,属于你的机会太多了,要努力开创自己的事业,天涯何处无芳草,我相信你一定会收获属于你自己的爱情。

为什么要放弃,我觉得你不应该放弃,去追求吧!

喜欢一个人的话就勇敢的告诉她,郑重其事的告诉她。如果她对你有意思的话那不正好吗?女孩子是腼腆害羞的,这些话由男孩子说比较合适。勇敢的告诉她吧,加油!

没有真正的做过。 就别忙着下结论。

勇敢的去追求。 男孩子应该主动些

向她表明

这不能叫做爱,充其量是朋友而已,所以她找对象不是找你,“我知道她应该是喜欢我的”那只是你自己的猜测而已。
如果你真的很喜欢她,那就表白,追求。
如果不是,也没必要断绝关系,更没必要花心思“忘了她”,放平心态,做做普通朋友又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