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款取走怎么做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3:31:28
我公司当时注册是代办公司验资,注册后,他们用20万转账支票取走,又取走现金30万,现在公司余额是0,挂在银行存款和现金科目下,请问这样的话,是工商局的有权查,还是税务局的有权查,账上应该怎么处理

你们股东的做法是典型的抽逃资本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资本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由工商局执行的,每年一次的工商企业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实收资本的保全情况,并且可以随时检查。

无论账上怎么处理,也掩盖不了抽逃资本的事实。

最好尽快追回已抽走的资本。

那你现在的账就有很大的问题,银行余额是0,工商局查到你,就说你是虚假验资,后果很严重的。银行余额必须是50万。你现在要想办法把银行的余额慢慢的调过来。

很多新办的企业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最好是让供应商开张收据,盖上章,做到预付货款中去。

应该是工商局,这属于中途抽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