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18:41
我是肇事者,因三级伤残,一审法院判47万元,上诉费是8300元,我家很困难,9月18日我去二审法院立案庭已申请完了缓缴上诉费,法院说最多延长2个月,现在我有点事不明白想请教专业人员一一为我解答以下问题(谢谢):
1.现在我可否向法院要求重新鉴定伤残?如果可以,在什么期间内去法院找那个部门?需要带什么手续?(我在外地出的事, 要是去法院还得坐火车)希望明确的说一下.非常感谢
2.在这2个月内,法院说开庭受理我家的案子,但是不叛结果,必须等我家把上诉费缴齐才叛结果?这个我不怎么明白,那受理案子,不判结果,原告方能同意吗?(现在原告火急要我赔钱给他们)
3.在这上诉期间对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我们陪钱给他吗?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拘留肇事者吗?(谢谢了)

1、在一审的举证期限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两审中不可以。
2、不缴纳上诉费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如果你提供生活困难证明可以减免诉讼费,但要法院批准。
3、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因为案件上诉,一审的判决书就没有生效,所以不会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你没有钱法院不会拘留你,法院没有这个权利。但法院会发债权凭证,无论你什么时间有钱都可以执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