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原赔偿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3:51:31

1、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如果伤残鉴定结论没有改变的话,对赔偿没有影响的。
2、如果复查鉴定等级有变化了,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补足,其它的待遇按新的等级享受。
3、法律依据参考:《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十二、在职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复发,因伤情加重重新评定的伤残等级提高的,不再重新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

单位提出的,恐怕是怕以后医疗费的问题。如果查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就不是医药费的问题了。 存在:今后生活,以及补偿了。
对原赔偿当事人应先行拿到手再说。原则上无影响。